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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伦文德:“走出去”征程上的开拓型律所

来源: 互联网

随着贸易、金融和投资的全球化,近年来,国内知名律所纷纷“走出去”,开拓涉外法律服务市场。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便是其中之一。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国内大所的品牌知名度、业务竞争力均已显著提升,律所的国际化发展已达到一定的水平。不过,和中国庞大的经济体量及日益增长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相比,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李铮律师)

海外“布点”

随着“走出去”战略的推进以及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资企业海外并购步入“快车道”,中国律所也纷纷“借船出海”实现了高速发展。

2006年,在承办国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中伦文德拉开了律所国际化布局的序幕。

他们的第一步,是直接到海外设立分所。2007年3月,由中伦文德在英国伦敦金融城设立的分所获准开业,这是中国律师事务所在伦敦开设的第一家分所。随后,中伦文德又在沙特利雅得开办分所,同样是当地第一家由中国人设立的分所。时至今日,中伦文德的业务服务机构,已遍布柏林、汉堡、巴黎、里昂等欧洲和中东地区的主要城市,涵盖多法系的法律服务网络初步成形。

“这是中伦文德国际化发展的探索阶段,主要在海外设立分所,不断布点。”中伦文德的李铮律师说道。

设立海外分所,是律所海外布局最直接、也是中国本土律所最早采用的方式。不过,这种“走出去”的模式弊端也很明显,比如,成本高、风险大,“这类分所前期对总所的依赖非常大,而律所能否在当地站稳脚跟很不好说。”

于是,中伦文德及时对律所的国际化布局方式做出调整,转而与当地律所或律师团队一起设立联营所。2015年,中伦文德与来自俄罗斯、日本、英国、印度、韩国的5家律所商谈,并与其中3家签订了合作协议。2019年11月,中伦文德与美国知名老牌律所贝普律师事务所达成了联营关系。

李铮说,搞联营,不是说“谁吃掉谁”,合作者均是在确保自身拥有足够独立性的基础上密切合作,大家互不干扰,合作本身也不损及各自利益,“联营所的存在,意味着我在当地有了一个触角,一旦有了合适的业务,就能够有亲密的合作伙伴能够接得住。”这既提升了律所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也能为彼此的客户提供更广泛的法律服务。

在联营之外,中伦文德还通过加入国际性联盟组织来拓展律所的国际化布局。2010年,中伦文德正式加入INTERLAW(国际律师事务所联合会)。每年的INTERLAW年会上,都会有来自世界各国的优秀律师分享其所在领域的前沿项目和课题,通过INTERLAW,中伦文德与各会员单位间互相介绍、接收业务,实现信息融通。

从设立分所,到搞律所联营,再到加入联盟,中伦文德对律所国际化的认识不断深入,律所的国际化战略路线也变得日渐清晰。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与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的190多个有过合作,有来中国投资的,也有去海外投资的,合作对象非常广泛。并且,中伦文德可以提供30多个专业方向的法律服务,基本上,只要客户需要,我们都能找到合适的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李铮说。

回顾中伦文德这些年的国际化历程,李铮表示,一路走来都还算顺利,一方面中伦文德的国际化起步较早、经验丰富;另一方面,中伦文德的国际化步伐一直走得比较稳当,没有急功近利。长久以来,总所与各分所、联营所之间的关系也比较融洽,相互之间很少出现严重的利益冲突。
 

(朱登凯律师)

资源整合

2015年前后,中伦文德已在海外布置了不少的“点”,彼此“天各一方”、“各自为政”。为了将这些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形成合力,进一步扩大中国律师在国际律师行业的影响力,同时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中伦文德决定发起成立一个由中外律所共同参与的法律联盟。

随即,他们便投入到了紧锣密鼓的筹备工作中。

2016年5月19日,全球法律联盟(GLA)正式落地,这是第一个由中国律师发起和各国法律服务机构参与的新型国际律师组织。

朱登凯律师介绍,GLA是一个NGO组织,由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联合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发起,时至今日,已拥有来自英国、美国、沙特阿拉伯、意大利、荷兰、塞浦路斯等国的60余家会员单位。总部设在北京和中国香港,是一个国际化的信息、项目、资金交汇对接平台,其宗旨是为全世界的中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大中型企业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开展国际合作,开拓国际业务的一个公益平台,也便于会员单位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律所,很多时候还是一个信息交换平台,律师在承办案件时,客户会把自己的项目,比如资金、各种诉求等信息告知律师,在此过程中,律师有时会发现,自己的某个客户能够满足另一个客户的需求,彼此可以合作,各取所需。”李铮说,“GLA是一个多边联盟,有律师、企业家、金融家等各类主体,具有更强的包容性,除了不同地域律所之间的合作,联盟中的其他主体之间也可以相互合作。”

因为在此之前中伦文德有参加国际联盟的经验,而国外律所非常看好中国的经济发展前景及巨大的法律服务市场,所以,非常愿意与中国律所结成GLA这样的联盟,得益于此,全球法律联盟(GLA)的筹建过程非常顺利。

在朱登凯看来,全球法律联盟(GLA)的健康运行,首先是要求成员认同联盟的理念,这是邀请新成员加入、确保成员之间合作无间的基础;其次,联盟中既需确立统一的服务标准、规章制度等,同时,应当兼顾不同地域、不同法系的特殊情况,做到因地制宜;第三,就是要让联盟的具体工作“落地”,真正让它“活起来”。除了建立管理团队、流程,还必须召开相应的活动,实实在在推动内部的合作。

自2016年GLA成立以来,已成功举办多次年会活动。2017年的第二届年会在塞浦路斯召开,2018年上半场、下半场分别在美国的华盛顿和纽约举办,2019年在新加坡,“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会大概率会在线上进行。”李铮说。

从一开始,全球法律联盟(GLA)的定位就是高端国际化。

朱登凯说,“我们自然不希望它只是一个纯粹的由中国人自己关起门来自嗨的平台。事实上,GLA成以后,确实促成了不少的合作。比如,中伦文德与美国贝普律师事务所之间联营关系的建立,便是在GLA的推动下达成的。”

GLA在业务促进方面的作用同样明显。比如,在跨境并购中,需要项目所在地的服务机构提供法律、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支持,可即时启动联盟内部的响应机制,由秘书处等机构协调,按需组建一个投标团队,这种“打包”的法律联盟服务团队的概念,在投标时更容易说服客户,取得项目。

“加入联盟,可以扩大自身影响力,扩大业务的市场份额,获得更多的收入,这些是联盟的生命力所在。必须努力让每个人都能在联盟中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归属感和成就感。”朱登凯说。


 

“一带一路”

2013年秋,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它的实施给诸多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法律服务行业也不例外。

为顺应国家经济发展需要,提升律所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及核心竞争力,2015年中伦文德成立了“一带一路”法律事务委员会,2017年又组建了“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研究院。其中,“一带一路”法律事务委员会主要集中于业务拓展和人员培训,侧重于实务;中伦文德“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研究院则以学术研究为主,这里集合了行业内知名律师、法学专家和致力于“一带一路”研究的专家学者,更像是一个智库。

中伦文德“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李铮说,研究院还致力于为“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提供整体风险把控、法律法规建议,为项目提供政策性支持。“比如,我们曾承接一个课题,就是为非洲某国建设自贸港量身定制法律法规等方案。我们知道,自贸港是‘国中之国',它的法律法规、政策、税收等方面都具有独立性,需要重新拟定。”

2015年,中伦文德编辑出版了《“一带一路”格局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保障》一书,执笔者皆为一线律师,非常具有指导价值。

长久以来,由于国外律所更强的竞争力,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交易中,通常由外国律所唱“主角”,中国律所只是“打工”,扮演的主要角色是中国企业的国内法律顾问。不过,随着国内一些大所的崛起,和中国律所案源的增加,局面已开始改变。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如今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中伦文德的律师已经从最初涉外法律服务的分包服务者转变为承担项目法律总协调人的角色,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建议。

在实务方面,中伦文德也已取得一批经典案例。

2019年底,第二届“一带一路·合规之路”优秀法律服务项目颁奖典礼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在北京举行,中伦文德承办的合资项目获得“一带一路·合规之路”优秀法律服务案例奖。据了解,该合资项目作为“一带一路”的重大标志性项目,项目总投资将超过100亿美元。

朱登凯介绍,中伦文德代表中方与沙特阿美谈判,“这个项目体量非常大,时间跨度也很长,是个极大的考验,为此,中伦文德专门组建了一支由精兵强将组成的涉外法律服务团队,为其提供专项服务。”服务过程中团队的出色表现,得到了中方客户的高度评价,也获得了对方较高的认可。

朱登凯说,能够参与到国家战略中意义如此重大的项目中,中伦文德最大的收获就是那份成就感。这也是中伦文德一直以来的一个传统,多年来,在“南水北调”、“2008奥运工程”、“川气东送”、“中亚管道工程”等国家级重点项目中,都能看到中伦文德活跃的身影。

“这也是我们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他说。

鉴于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在参与“一带一路”工作过程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所展现出来的专业热情,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于2019年6月18日与中伦文德签署了《法务合作协议》,聘请律所创始合伙人陈文律师和李铮律师担任其法律顾问。
 


走在前沿

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中伦文德如今已建立起自己的一些独特优势。

比如,依托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该所由香港、内地两地律师共同组成,因此,在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或发债等法律服务中,这支团队极具竞争力,“因为无需再借助内地律所加香港律所两地联动的传统做法,(前海)联营所一家就可以将两边的事务全部搞定,过程要顺畅很多。”朱登凯说。

另外,他表示,在国际业务领域中伦文德还有一个优势,就是细分。作为一家扎根中国面向国际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中伦文德的专业细分非常完备,并且能用中文、英文、法文、韩文、日文和阿拉伯文等多种语言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法系涵盖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基本上每个团队在自己的业务领域都做得非常好,这是我们中伦文德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和优势。”

时至今日,中伦文德有信心和实力妥善应对法律服务方面的所有挑战。

然而,当跳出具体的法律问题,面对一些现象,常令他们倍感焦急。2013年,中国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货物贸易国,在国际舞台上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力与日俱增,与此同时,我们面对的国际贸易争端和摩擦也在日渐加剧。

“法律意识不足已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短板之一。”李铮说。

他表示,中国企业到国外投资,经常对当地行业、商业环境不做深度调查,“盲人摸象”,这必然增加投资风险。由于缺乏了解,又不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员护航,导致了许多原本不应该有的成本支出,交了高昂的“学费”,“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必须树立专业意识,聘请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尽早让他们了解企业的诉求,做好尽职调查等准备工作,然后采取综合性的办法来实现企业的商业利益。在这方面,政府也应当加大相应的宣传力度。”

专业和创新,是中伦文德一直以来的制胜法宝。

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中伦文德始终在追寻专业的前沿。在助力客户“走出去”的过程中,他们在帮助客户防范和化解投资所在国政府的打压、制裁方面,也做了许多探索性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中伦文德一直在代表中国企业应对美国、欧盟等的制裁,其中很多并非出于经济原因,而是纯粹的政治目的,尽管如此,通过努力,中伦文德这些年曾帮助不少中国企业将自己的名字从“黑名单”上拿下来,“很多企业其实是无辜的。”李铮说。

除了常规的涉外法律业务,中伦文德在一些新兴的涉外法律业务领域,长期处在行业最前沿的位置。

这是一家“走出去”征程上的开拓型律所,鲜明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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