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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陷路坑受损 未理赔部分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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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昌市青云谱区施尧路通往象湖隧道的路况,对于家住象湖的谭先生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但就在几天前,夜晚驾车回家的谭先生路过此路段时,却被路上的大坑给“坑”了,车子的轮毂等受到损坏。

  从南昌市青云谱区施尧路通往象湖隧道的路况,对于家住象湖的谭先生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但就在几天前,夜晚驾车回家的谭先生路过此路段时,却被路上的大坑给“坑”了,车子的轮毂等受到损坏。

  因事发路坑未设警示标志,为此,对于公司未理赔的部分,谭先生认为应由道路养护管理单位进行赔偿。

  反映:车陷路坑维修花5000余元

  谭先生告诉新法制报记者,22日22时30分左右,他驾车从施尧路往象湖方向回家,行驶至距离象湖隧道入口百米处时,车子突然剧烈震动了一下。谭先生下车查看发现,车轮陷进了路面的大坑中。

  谭先生说,事发后,他检查发现车辆右前轮轮毂变形,此外右后轮轮胎和底盘也受到损坏。第二天,谭先生将车送到4s店进行维修,花去5000多元。

  谭先生说,由于车子的轮毂是改装的,保险公司只按原厂出厂价赔偿了2800多元,剩余部分由其个人承担。

  市政管理所:管理养护权尚未移交

  由于事发范围属于青云谱区,2月25日上午,新法制报记者联系上青云谱区市政管理所。

  当天下午,青云谱区市政管理所一名未具名的工作人员给记者回电,负责象湖隧道建设施工单位是南昌市城投公司,他们需要与城投公司沟通,才能确定到底哪方对破损路面负有管理责任。

  该工作人员说,确定责任方后会给记者进行回复。但记者次日未等到回复。

  为此,记者再次联系青云谱市政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象湖隧道虽已建成通车,但该工程施工区域的路段管理养护权还未移交给他们,目前仍由南昌市城投公司负责。

  市城投公司:路坑已修补

  随后,记者找到南昌市城投公司。该公司综合部一名龚姓工作人员表示,据他了解,施尧路的破损路面确实属于他们管理养护,他们已经在得知情况后,于2月25日进行了修补。

  对于谭先生的车陷入路坑索赔一事,该龚姓工作人员称,会将谭先生的索赔要求向领导汇报后,给出回复。

  不过,该龚姓工作人员在2月27日回复记者时,否认了此前的说法,称谭先生车子陷路坑的路段,并非他们养护管理的范围,因此无赔偿责任。

  律师:管理方未设警示标志应赔

  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认为,正常通行道路的路坑造成车辆损失,首先应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损,通常情况下,车辆在行驶中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要承担理赔责任的,如果不属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理赔数额少于损失数额,可以找道路管理方进行赔偿。

  谢亮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道路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对通行车辆等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确实是因为责任部门未在路坑等可能发生危险处,设置警示标志而造成车辆受损的,受损人可要求道路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d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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